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适用场所和气体灭火系统基本相同。主要适用于电气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等扑救。同二氧化碳、七氟丙烷等灭火系统相比,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体积小、灭火效率高,其气溶胶灭火剂的设计用量不到二氧化碳的1/15、混合惰性气体的1/13、七氟丙烷的1/5。如4kg规格的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重约40kg,灭火效能相当于150kg重的CO2钢瓶、混合惰性气体的140KG的IG541钢瓶以及110KG的七氟丙烷钢瓶,所以在建筑物的承重、空间等诸多限制的情况下,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是更为实际的选择。
尽管气溶胶微粒可以长时间稳定地在空气中悬浮,但物体表面的吸附作用是不可能避免的,因此喷放后的洁净度不如气体灭火系统,这一点仅在无火灾释放的情况下有差别,在火灾发生的条件下甚至在灭火实验条件下并无实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