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灭火装置安装要求:
保护区的要求
1.气溶胶灭火系统保护区需要进行完全的防火分隔,保护区围护结构,包括窗户的玻璃、门的材质等,必须满足耐火极限大于0.6h,保护区顶部的耐火极限必须大于0.3h,耐压强度必须大于1199Pa的要求。
2.保护区的门需要设计成往外开的防火门,同时安装自动闭门器,保证在灭火期间气溶胶喷射能够处于闭门状态。同时也要保证火灾与否,都能从内部打开打开。
3.保护区凡是能够影响气溶胶灭火效果的设备都要在灭火阶段进行联通停止火灾关闭。
4.保护区的入口处需要设计气溶胶灭火装置防护标志和气溶胶释放指示灯,防止造成不必要误闯入带来的事故。
安装依据要求
1.必须根据保护区的设计图纸进行采购安装
2.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16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经当地消防局验收通过
4.现场实际情况